这是终极之问之第一部分:人应当有信仰吗?(第四章)路易斯和弗洛伊德都同意,关于宗教世界观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它是真的吗?弗洛伊德承认,接受“神话式”的宗教或可带给人慰藉,但他强调,长此以往只会使人更难以生存:“宗教的慰藉不值得信赖,因为经验告诉我们,这个世界并非育婴房。”这种说法又引发另一项重要的议题:宗教真能解决人的问题吗?拥有宗教的世界观到底对人生是种阻力还是助力?它能使我们在世间的短暂旅程更有意义吗?弗洛伊德说,因为宗教并不真实,所以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如果把人生建立在一种幻想、一个错误的前提上,只会使生活更加艰辛;唯有面对事实才能帮助我们对抗现实的残酷。路易斯则认为,人生中最重要的课题是我们与造物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确立这层关系,那么所有成就、名望和财富永远都无法使我们满足。这两人的观点谁的才正确呢?在进一步研究所有的论证和这两位大师的生命轨迹前,让我们先看看路易斯如何经历世界观的转变、我们又能从他的改变中学到什么。事情发生在路易斯31岁那年。这个转变不但使他的人生全然改观,为他的思想注入了目标和意义,使他创作力大增;还改变了他的价值观,扭转了他对自己的看法以及人际关系。他的性情也随之改变。目睹路易斯转变的人们描述,他变得更沉稳,有种来自内心的宁静与祥和,洋溢的喜乐也代替了往日的消沉与绝望。在路易斯逝世前几天陪伴过他的人,都对他的“喜乐”和“平静”留下深刻印象。路易斯本人称这个经验为“我的归信”。韦氏字典对“归信”(conversion)一词的解释为“明确、果断地接受某种宗教信仰的经验”。这个语词在《圣经》中并不常见。在《旧约》里它指的是以色列人从偶像崇拜转为信靠真神,也就是“亚伯拉罕、艾萨克、雅各布的神”。在《新约》里,它的字义则和“重生”相同。《约翰福音》第三章中提到,耶稣告诉犹太人的官员尼哥底母,“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当一脸疑惑的尼哥底母问一个人如何再次回到母亲腹中体验重生时,耶稣解释,这重生所指的并非肉体,而是“灵”的重生。正如一个人肉体的诞生使其与父母产生关联,灵*的重生则开启了与造物主之间的关系。最近的盖洛普调查显示,美国有80%的成年人表示信仰神,其中又有半数声称有过归信的经历。许多名人如使徒保罗、奥古斯丁、帕斯卡、爱德华兹、李文斯顿、桃东茜·戴、托尔斯泰,以及一些近期作家如玛格黎治、葛立佛、寇森,都曾经在著作中描写改变他们一生的属灵经验。要了解这个不容忽视的群体,我们需要清楚整个归信的过程。它怎么发生?这些人的心路历程又是什么?身为精神科医师,长久以来我对这些经历一直深感兴趣。弗洛伊德则对这样的经验提出质疑,尤其这些人宣称,此一经验使他们得以窥见属灵世界的堂奥,更是令他深表怀疑。约翰·牛顿在接受信仰后写了一首大家耳熟能详的诗歌《奇异恩典》:“前我……瞎眼,今得看见。”英籍的牛顿原是个奴隶贩子,但日后却与韦伯弗斯一同成为废除英国奴隶制度的灵*人物。他在弗洛伊德出生前五十多年就写下了这首诗歌,而弗洛伊德可能也知道这首歌。弗氏质疑,如果归信是我们得以“看见”属灵世界的必要条件,那么没有这样经验的人该怎么办呢?他问道:“如果宗教教义的真实与否,有赖于个人的内在经验来见证,那么缺乏这种稀有经验的人又该如何?”换句话说,弗洛伊德想要知道的是:“那我该怎么办呢?”C.S.路易斯不过当他敬佩的人也经历到这种心灵上的转变时,似乎他又能坦然接受了,例如,弗洛伊德从未质疑好友费斯特的属灵经验是种自欺的幻想;对于他常援引其名言,并归类为“大思想家”的保罗,弗洛伊德也鲜少提及其广为人知的归主经验:“我一向推崇保罗为真正的犹太伟人,在历史的洪流中,岂不是只有他一人屹立不摇吗?”所有信主经验中最出名又饶富戏剧性的,恐怕要属保罗的了。《使徒行传》第二十二章里记载:“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我就扑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如果根据弗氏“无神论”的观点来看待保罗的经历,那么只有一种解释,这是种病征,是视听上的幻觉。的确,有些现代的神经专科医师认为,保罗的经验应属于一种颞叶性癫痫的症状。弗洛伊德在年的一篇访谈录中提到,他对于来生抱持着既不相信也不在乎的态度。一位美籍医生去信回应他的说法:“神晓谕我的灵*,《圣经》乃是他的话语,当中教导我们有关耶稣基督的一切事都是真实的,而耶稣就是我们唯一的盼望。在得到清楚的启示之后,我接受《圣经》是神的话语,并认定基督是我的救主。此后,神多次透过不容置疑的明证向我启示……站在同业的立场,我请求你好好思考这个最重要的问题。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你敞开心胸来查考这件事,神也会向你的灵*启示这真理……”弗洛伊德回信说:“神从未如此垂顾我,也未曾让我听见来自心灵深处的声音。而且以我这个年岁来看,他若不快马加鞭,尽早向我启示,那么,如果我走到人生的尽头仍是个‘离经叛道的犹太人’,也绝不是我的错。”不久之后,弗洛伊德在一篇名为《宗教经验》的文章中,分析了这位美籍医生的经历,并断定他患有“幻想型精神病”。弗氏认为,这件个案说不定可以为“归信的心理研究带来一丝曙光”。不过他也承认,这“绝不能”用来解释“每个归信的案例”。也许弗洛伊德对保罗等人有不同的见解,正是反映出他默认这些人的经历当中,有真实的,也有病态的;也许,这只是单纯地出自他对宗教世界观根深蒂固的矛盾心态。精神病学这项专业领域深受弗洛伊德的影响,长久以来一直忽视人的属灵层面,并且以“精神异状”、“幻觉”、“儿童时期的愿望投射”或“幻觉型精神病”等字眼来解释所有信仰。这种情况一直到最近才改变。近年来,医界人士越发体会到了解患者属灵层面的重要性。在年5月全美精神病学协会的年度大会上,就有超过13场的会议针对属灵的议题,是历年会议中次数最多的一次。几年前我在哈佛大学,针对有过“归信”经验的大学生做了一项研究,访问了这些学生,以及目睹他们决志前后转变的友人。究竟这种归主的经验是不是一种病态,也就是说,它是自我封闭、有害身心的?还是能增进适应力、益于身心的呢?对人们的生活机能而言,它到底是种损害,还是加强?这篇研究发表于美国神经学期刊,当时受访的个案都提到“自我功能(egofunctioning)的明显进步,包括能够断然戒*、戒酒和戒烟等生活习惯的彻底改变;自制力增强,能够遵守严谨的性规范一一重视贞操及对婚姻的忠实;学业表现进步;自我形象的提升以及探索内心世界能力的增进;‘建立良好人际关系’能力的增强;与父母沟通的改善-即使大多数父母,在一开始面对孩子突如其来的强烈宗教兴趣时都会感到不安;拥有正面的人生观,对‘生存绝望感’降低;以及对衰老和死亡的恐惧感减弱”。但是我们还想了解,这些决志经验是如何产生的?是什么造成人们如此巨大的转变?像路易斯这样一个有智慧、有才华,善于批判的强硬无神论者,又是国际顶尖学府的教授,他是怎么开始接受与无神论相违的世界观?是什么导致他的人生彻头彻尾地转变一一包括他的性情、行事风格、人际关系、创造力和生存目标?是什么使他不但接受属灵的世界观,还竭尽余生来诠释它、维护它,甚至成为“最有影响力的代人”?又是什么使他拥有如此坚定的信念,相信宇宙中不仅确有一位大能者,还曾经在人类的历史上留下足迹?路易斯曾经是个比弗洛伊德还要坚定的无神论者。弗洛伊德在维也纳大学的学生时期,对无神论的态度便摇摆不定,而路易斯就读牛津时从未有过同样的犹疑。他认识一些传教士,也喜欢和他们来往。他写道:“我喜欢神职人员,可是压根儿不想接近教会;正如熊是我喜爱的动物,但我不会因此走入动物园。”路易斯一想到有个至高权威可能干涉他的人生,便深感厌恶:“我只想要在心灵深处的某个小角落,筑起一道带刺的围墙,立上一块‘禁止进入’的告示,以便昭告天下,‘主权所有,不得干预’,但是就连这样一块净土都没有。”路易斯很清楚,自己打从心底不希望有神的存在。路易斯在一封书信中提到,这个令他全面更新的转变,在他的人生中是“渐进的也是理性的……其过程复杂”。首先,路易斯由一个贝尔法斯特的小男孩到30岁出头决志信主的过程中,总是不时地感受到对某个地方或某个人的强烈渴望。这种渴望引导他不断地探索个中究竟,他忆述8岁时,一股强烈的欲望“毫无预警地从心中猛然蹿升,犹如酝酿了好几个世纪……那是一种渴求的感受,但渴求什么呢?”之后,正如它一声不响地来,“它也在霎时间消失……世界又回复原来的面貌;仿佛被‘渴望’吹皱的一池春水,暂归于平静。虽然只有一眨眼的光景,但感觉上,世上任何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都不及这渴望来得重要”。他形容这个欲望“是一种难以满足的渴求,而且比其他任何满足感更叫人渴慕……我称之为喜乐……我相信凡是尝过这喜乐的人,绝不会拿它来换取世上任何的欢乐”。他仔细地区别这种渴望与祈愿的差异,“这种渴望的本质与祈愿完全相反,比较像是经过深思后的盼望”。路易斯形容这种经历为“我生命历程的主轴”。他最终了解到,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永远也无法满足这种渴望;喜乐原来“指向某种超越时空万有的存在”,是造物者存在的指标。不过在他信主后,喜乐的体验“几乎不再使我感兴趣”。他解释,“这就像在森林中迷路时看见路标,第一个发现的人会兴奋地大喊‘看哪!’,其余的人便一拥而上,盯着它直看。可是一旦我们找到了路,而且每隔一小段就可以看见一个路标时,我们就不再因此而驻足。”路易斯的朋友也在他决志的过程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年轻的他任教于牛津时,有几个令他钦佩的好友放弃了原来唯物论的世界观,转而成为他口中“彻底的超自然主义者”。路易斯认为这真是“天大的荒谬”,也不觉得自己会有同样“受骗”的危险,然而却有种被朋友“孤立和遗弃”的感觉。后来又陆续结识了一些令他敬佩的同事,特别是戴森教授与托尔金教授。这两位都是虔诚的信徒,也都在路易斯信主的道路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路易斯写道,“这些怪异的人物突然出现在我的周遭”。C.S.路易斯:《裸颜》他渐渐察觉,由古到今所有他崇拜的作家,都是宗教世界观的拥护者一一柏拉图、维吉尔、但丁、强森、斯宾塞、弥尔顿以及较近代的一些作家如乔治。麦当努和却斯特顿。相较之下,那些唯物主义作家的作品,在他看来则显得“有些肤浅”(在这里必须澄清的是,柏拉图的唯心论虽然与却斯特顿的不尽相同,但如果以唯物论和唯心论的二分法来划分世人,柏拉图显然属于后者)。后来连续发生了两件事。首先,路易斯拜读了却斯特顿的《永恒之人》,深受其论点的影响,并且也援用在自己的作品中。却斯特顿是位多产的英籍作家、记者、诗人以及文学评论家。路易斯19岁从*时,第一次接触到却斯特顿的作品;那时他医院,在治疗期间看了却斯特顿的一本短文集。令他不解的是,他对却斯特顿的唯心主义竟颇有好感。路易斯记述:“以我的悲观、无神主义以及对情感的厌恶,照理说,却斯特顿应该是所有作家中最难以令我认同的一位。”但他补充说,“似乎是上帝……排除了我俩观念上的差异,将两个心灵拉在一起。”在年的一场访问里,路易斯坦承“近代著作中对我帮助最大的是却斯特顿的《永恒之人》”。他在自传中也解释,“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读这本书会使自己陷于何种境地。但青年人若立志要做个立场坚定的无神论者,读书时千万要小心陷阱”。虽然“却斯特顿是世上最有见识的人”,但在路易斯的眼中,他和其他深受自己景仰的作家一样,都有个“缺憾”一一他,是位信徒。接下来发生的第二件事更造成了“惊人的影响”。牛津大学的威尔顿教授是所有教员中,最激进的无神论者之一,但是有天晚上,他在路易斯的房中谈天时竟说,“福音书”的可信度高得惊人,这使得路易斯大为不安。他马上明白了这席话的含意一一如果“我所认识的无神论者中最强硬的一位”都认为“福音书”是真实的,这将置他于何地?他该何去何从?“没有逃生之路了吗?”他一直都认为《新约圣经》中的故事只能算是神话,并非史实,如果它们是真的,那么其他的真理将顿失光彩。这是否意味着他人生的方向完全错误了呢?路易斯回想起多年前,年少的他初到牛津发生的一件事。那时他提着行李离开火车站,举步朝着牛津大学迈进,一边还想着第一眼瞧见梦寐已久的“传说中尖塔与钟楼林立的校园”是什么光景。当他走入一片空旷的郊野,左顾右盼都看不见这所大学的踪影时,猛一转身,看见宏伟的尖塔与钟楼都在小镇的另一边,这才发现自己完全走错了方向。路易斯多年后在自传里写道:“当时我还不知道,这个小插曲对我的人生是种多大的讽刺。”路易斯觉得,那一位不共戴天的“对头”正慢慢向他逼近,自己有如被追赶的猎物,而绝大部分受他敬仰的伟大作家,以及许多好友又都是他的信徒。“狐狸在野地里被追得四处逃窜……狼狈又疲累,眼看猎犬近在咫尺,而几乎每个人都各显神通加入了追捕的行列。”路易斯开始思考,他们的看法有可能是对的,他也发现,自己可以凭着意志来“开启那扇门,或使它继续紧闭”。接着,路易斯做了一生中最重大的决定,他选择打开心房,检视他所看到的证据。“有一天我坐公交车到翰丁顿冈……突然意识到,有某物正在向我接近,但我拒其于心门之外……我可以选择开门或让它紧闭……这抉择似乎很重要,但我却异常地冷静……我选择敞开心扉……觉得自己就像在冰封多年后,终于开始融化……”路易斯开始感受到,原先他极端抗拒接触的“那位”,就在他的左右。路易斯最后终于投降,“你可以想象,夜复一夜,我独自一人在麦大伦学院的宿舍里,每当思绪稍一离开手头的工作,便感觉到这位令我避之唯恐不及的神,毫不放松地一步步逼近。一直害怕的事最终还是临到了我身上。复活节后的那个学期……我竖起白旗,承认神就是神,并且跪地祈祷;那晚的我,也许是全英国最沮丧也最不甘心的决志者”。路易斯解释,这归主的第一阶段“只是单纯地接受有神论……我对道成肉身仍一无所知……只知道那位使我信服的,是位超凡的神”。他此时尚未与神建立关系,有时祷告还会有“向不存在的住址投递信件”的感觉。当路易斯带着相当程度的抗拒心理,接受了宇宙中的大能者,他发现这位神要求的是彻底地降服“……他的要求是‘全面的’……服从,纯粹因为他是神……因为他的身份……如果你问,为什么我们要顺服他,我只能说,因为他是‘自有永有的’。”这时的路易斯对于新约教义相当困惑;他认为“要相信自己不了解的事物”并不容易,也很想知道福音故事与现代生活有何关联。“我不能理解的是,两千年前,某个人(无论他是谁)的诞生和死亡,如何能对此时此地的我们产生任何作用……”他认为像“赎罪”、“牺牲”、“羔羊的血”这类词语,不是令人觉得愚蠢,便是感到震惊。他写道:“我对整个救赎的意义充满疑惑。”路易斯因此开始阅读希腊文版的《新约》。教哲学的经历使他深知,“‘宗教’派别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各派教义又互有冲突,如何能知道哪一个代表真理呢?但“强硬的无神论者”威尔顿曾提到,“福音书”在历史上有证可稽的一番言论,一直在他脑海萦绕不去。他一生研究古抄本,但《新约》的经文却使他非常震惊,因为当初身为无神论者的他和弗洛伊德一样,都认为《新约》故事只是另一个伟大的神话。路易斯对古老的神话(特别是挪威的古神话)和传说可说是如数家珍,里面的情节常使他深受感动。他在青少年时期接触的一本名为《齐格弗里德和众神的*昏》的书,也曾帮助他重拾失丧多年的欢乐。这些神话,如巴尔德、阿多尼斯和巴克斯等,有许多都带有与《圣经》相似的情节-神祇从天而降,代人受死,并从死里复活。长期以来,路易斯一直认为,《新约》的故事不过就是另一个诸如此类的神话。但他也发觉,“福音书”中并没有出现像古神话作者生花妙笔下,精彩绝伦又充满想象力的故事,反而大多数看似由一些不熟悉异教神话的犹太人,以目击者身份记录下的史实。他写道:“以我对文学批评理论的认识,福音书的故事不能归类为神话,它缺乏神话应有的韵味。”路易斯观察到,它与其他类型的文学完全不同,“假如竟有神话成了具体的事实,就应该像这样”。路易斯在他的著作《奇迹》中解释,神有时会利用神话来预告历史的演变。“……真理首先以神话的模式出现,然后在经过漫长岁月的淬炼后,方能化为真实的历史。”他认为真理成为史实后,比神话来得单纯、“朴实”,“不似异教神话充满丰富的奇幻色彩”。他给葛利夫斯的信中说:“如今基督的故事便是个成真的神话:像其他神话一般动人,但最大的差异在于,它曾真实地发生过……”他特别提到,“以我对文学史的认识,无论从福音书的风格或内容来看,我都能确定它绝不是传说。我曾研究过大量的传说(神话),可以肯定这两者完全是两回事。从艺术的观点来看,福音书的境界远不及神话;就想象力的层面而言,它的手法也显得笨拙、毫无张力……我们对耶稣的大半生平一无所知……而所有神话作者在杜撰情节时,莫不对主角的生平大肆着墨。”路易斯对《圣经》中的这位中心人物开始有了观念上的转变。以往透过无神论的眼光,他将拿撒勒的耶稣定位为“希伯来的哲学家”,是一位伟大的道德导师;现在再看耶稣时他有了不同的观感:“……他的真实不容置疑,穿越一切时空的阻隔,正如苏格拉底之于柏拉图,约翰逊之于博斯韦尔……又是如此神圣,超乎万有之上的光芒照着他,他是一位神。不!不能说是一位神,因我们不再是多神论者,所以应称他为独一的真神。”至此,神话终于成真,道成了肉身一一既是神,也是人。路易斯了解到,耶稣对于自己的身份作了相当独特的宣示,这宣示一旦为真,我们就必须排除他只是一位道德导师的可能性。他首先指出,耶稣发表惊世宣告,自称为弥赛亚、万有的神。他引述耶稣的话说:“我是神的儿子,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Iam)”;接着又说:“……需知‘Iam’二字在希伯来文中为神的名号,任何人都要避讳,否则将招致杀身之祸。”身为语言学家,《新约》中称基督为“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及“独生子”等词句特别引起他的注意。他解释道:“生子就是子的父:创造是制造……神所生的是神,正如人所生的就是人。神造的不是神,正如人造的不会是人。这就是为什么人之被称为神的儿女,与基督之为神的儿子,两者意义不同的原因……”其次,路易斯指出,这人宣称要赦免罪恶,赦免人们对其他人所做的恶事。他后来写道:“说这话的如不是神,则这番言论是既荒谬又可笑。我们都明白,一个人也许能原谅别人对自己的冒犯……但我们该如何看待一个人……宣称要原谅你践踏了别人,偷了别人钱呢?”甚至连弗洛伊德,似乎都察觉了这宣告的不寻常处。他在给费斯特的信中说:“现在,假设我对一个病人说:‘我,弗洛伊德教授,赦免你的罪’,你想那会有多可笑啊!”路易斯认为,耶稣自称弥赛亚和赦免罪恶的言论,显示他不单只是位伟大的道德导师,这一点是受了却斯特顿的影响。却斯特顿在《永恒之人》中指出,史上没有任何一位伟大的道德良师自称为神,无论是穆罕默德、弥迦、玛拉基、孔子、柏拉图、摩西,或是佛陀,“没有一位如此宣告;德行越高的人,越不可能这么说”。路易斯阐述了却斯特顿的论点:“如果你问佛陀,‘你是婆罗贺摩(Bramah)之子吗?’他会告诉你:‘孩子,你还身在幻境’;如果你问苏格拉底,‘你是宙斯吗?’他会笑你的痴傻;如果你问穆罕默德,‘你是安拉吗?’他会撕裂自己的衣服,然后砍下你的头……一个道德良师不可能说出耶稣基督所说的话。”那么耶稣基督自称为弥赛亚和宣称拥有赦罪权力,只剩下三个可能:他或者神志不清;或者别具企图刻意欺骗跟随他的人;再不然,就是他的身份确如他所宜称的。路易斯继续查考新约内容,同意了却斯特顿的看法一一证据显示这人秉性良善,也没有精神疾患(精神科医生确实见过自称为神的病患,但他们在生活自理及对现实的认知上,一定呈现相当严重的问题)。对路易斯而言,从《新约》中所记载的耶稣教导,看不出他有任何精神的异状。路易斯指出,“耶稣及门徒的教导一致,呈现的是最纯净美好的道德真貌……话语中充满睿智和灼见……出自清醒健全的神志”。之后,路易斯在自己最畅销著作的某章结尾中写道:“一个凡人倘若说出耶稣所说的那番话,绝不会是一个伟大的道德良师。他如果不是疯子……就是来自地狱的恶魔。你必须做出抉择……你可以视他为傻子,要他闭上尊口;你可以视他为魔*,唾弃并杀掉他;你也可以选择屈膝臣服,称他为你的救主,你的神。但无论如何,请不要以施恩的荒谬态度称他为伟大的教师,他没有留下这个选项,也无意要我们以这样的眼光来看他。”却斯特顿给了路易斯极大的影响,使他开始接受“道成肉身”一一造物者走进人类历史一一的惊人观念。却斯特顿指出,《新约》故事“唯一的使命,是向世人大声疾呼,神秘的造物主确实亲身造访人世;它宣告就在近代,或说在历史中,这位无形、永恒的神真实地走入了我们的世界。因着这位创世之神的降世,许多思想家提出了相关的理论,神话家则留下了神话。这些大思想家确实一直释出信息表示,有一位超乎万有的大能者存在;大多数流传下来的美丽传奇中,对此也多有着墨。但是,无论是思想理论或神话,都没有蕴涵道成肉身的概念……宗教先知最多提到的是自己身为这位大能者的仆人……原始神话中暗示最多的是这位造物者充满万有。但在罗马帝国时期……造物者竟降于人世,与人一同作息一一这在自然界中是件新鲜事,也是有史以来最令人震惊的故事……比较宗教学因而全然失去价值”。“福音”二字的意思就是好消息,却斯特顿说:“这是个好到令人难以置信的消息。”我们会说这是个好消息,因为它使人在努力遵守道德律但又不停失败的绝望中,看到了一线曙光,这正是路易斯所经历到的。当他持续认真地读经时,发现《圣经》中人物(除了一位之外),没有一个人能切实遵守道德律。亚当忤逆神而吃了禁果(堕落之始,使神与人的关系隔绝,并招致疾病与死亡),却怪罪夏娃;亚伯拉罕对外人欺瞒他与撒莱的夫妻关系;大卫犯了奸淫和谋杀罪;甚至连使徒彼得都曾三次不认耶稣。这所有的记录都指向同一个结论,那便是除了神以外,没有人能奉行道德律。违反这律使我们与神隔绝,所有人都需要救赎一恢复与他和好的关系。《新约》郑重地宣示,上帝差遣“他的独子”使我们能与神和好一一将我们赎回。路易斯开始明白,所有异教神话中提及一位经历死亡的神、希伯来经文中的预言,甚至连植物的生息模式一一“必须降卑,化身成为坚韧、渺小,看似毫无生机的种子,然后埋入土中,新生命才能萌发”一一都明白指向造物主降世、经历死亡,再复活的历史性时刻。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为要将人类从原始堕落的苦果中释放出来一一救赎世界。至此,路易斯总算“理解”了原先认为“愚蠢和惊人”的信息,信仰的拼图逐渐一块块地归位。也许有人会问,《圣经》毕竟是人类文明中最具影响力的典籍之一,路易斯身为无神论者,一个竟日埋首于牛津图书馆里的杰出学者,怎么可能接触不到《新约圣经》呢?他必定很清楚,坊间论及耶稣基督的著作比任何其他人物都来得多,他还出现在罗马和犹太史学家的笔下,显然不只是个神话人物。再说,西洋史上所有事件的发生,的确也都是以他诞生那年做前后的区隔。这样看来,有部分原因或许就如路易斯自己所说的,是出自“特意的盲目”。年9月19日的夜晚,也许是路易斯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当晚他邀请两位挚友一一戴森和托尔金到家中聚餐,席间他们讨论起神话及当中的隐喻。晚餐后,三人漫步在牛津校园中怡人的爱迪生小径上。这条一英里长的人行道旁,有苍劲的山毛榉树,还有遍野的繁花,路上不时有野鹿造访。路易斯后来描述,在这温暖、寂静的晚上,深夜来临时,突然刮起一阵疾风,初秋的叶片纷纷飘落,三个人就伫立在黑夜中静听。也许这番景象产生了象征作用,拂过路易斯的心头,使他想起《约翰福音》中的一段话:“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这场讨论一直进行到麦大伦钟楼上的大钟,敲了三响。托尔金这才惊觉时间已晚,赶忙回家向妻子报到,留下路易斯和戴森两人又续谈了一小时。那晚过后的第12天,路氏写了封信给葛利夫斯说:“我刚刚改变……全心相信基督。我会另找一个时间向你解释,不过那一晚和戴森、托尔金的长谈跟我的转变大有关联。”另一封信中,他又写道:“要我从理智上接受信仰,实在不是件易事”;“戴森和托尔金是使我归信最直接的人为因素”。“归信的方式有多种不同类型:有些急速又震撼(例如保罗、圣奥古斯丁或本仁约翰),有些则渐进又理智(例如我自己的例子)”。路易斯究竟是怎么决定信主的呢?他说只知道“何时发生”,但不完全清楚是“如何”发生的。当时他骑着摩托车,正要往动物园去。他写道:“临出发时,我还不相信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等我们到了动物园,我却已经信了。奇怪的是,一路上我并没有费神思考,情绪也满平稳……”然后他用了一个人人都很熟悉的鲜活比喻:“这就像一个人睡了一个长觉之后,仍然一动也不动地静躺床上,却已经知道自己清醒了。”我们每一天都是懵懵懂懂地由睡梦中的幻境,回到真实世界。我们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清醒,正如路易斯知道自己何时接受耶稣基督。他清楚什么人、哪些事在整个过程中影响了他,正如我们明白,晨光、闹钟声,以及其他因素影响我们起床的时间。但是就像人从睡梦中清醒一样,到底他自己如何由不信转为相信,能言善道的路易斯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一旦路易斯痛下决心要除去“特意的盲目”,检视证据,并决定使他的意志降服下来之后,立时由他所谓“不信的黑暗”中超脱,投入“真实的光明”。他,彻底地清醒了。路易斯强调自己的归信偏向“理智”上的决定,而且用了很大的篇幅,详尽地描述当时的思考过程。那段骑车到动物园途中的情形,他也细加解说:“一路上……我的情绪平稳……在我遭遇重大事情时,最不适合用来形容当时心境的,恐怕就是“情绪化'这个字眼了。”身为精神科医师,要我相信人在面对重大事件时完全没有情绪掺杂其中,确实不容易。就算像路易斯这般理性的人,也不可能全然摆脱情绪。事实上,一个人感觉的浮现,要比思想来得容易;而通常感觉也比思想更能影响人的行为跟抉择。也许路易斯因为幼时心灵受创,致使他的感情世界封闭,这点我们在他的自传中可以找到相当可观的证据。例如他曾评论:“父亲一生阴晴不定……早在我还不知道用什么字眼来形容那种起伏的心境时,就已经对情绪有种不信任和憎恨的感觉,总觉得它令人不自在又尴尬,有时甚至很危险”。尽管如此,路易斯的理智的确在他决志的过程中,扮演了重大的角色。他明白,知识的缺乏是导致他不信神的基本因素,就像他决志不久后在一封信中所提及的:“使我裹足不前的原因……信息本身令人难以信服固然是其一,但信息阻隔造成的影响更远超其上……毕竟在你对一件事仍处于无知的状态下时,根本谈不上相信。”唯有在接触新约《圣经》,得到应有的知识后,他才真正地释疑,而这些福音信息也成为他日后信仰的基石。路易斯的决志历程,与我曾经研究过的大学生有许多相似之处。第一,这些经历都发生在崇尚新潮、自由的大学里,校内的氛围偏向排斥这样的宗教经验。第二,路易斯和这些大学生一样,都曾在他们钦慕的人身上发现一些自己所缺乏的特质,路氏的对象是一些大文豪和牛津同事;而哈佛学生的对象则是周遭的一些同学,他们很明显都受到同侪的影响。第三,他们都曾下决心,以开阔的心胸来检视证据。路易斯开始阅读希腊文版的《圣经》,学生们则是参加校园内的查经班。渐渐地,他们开始相信这些史料的真实性,也明白这位《圣经》中的核心人物并没有在两千年前化为尘土,而是“真实地活着”,他曾就自己的身份发表世上绝无仅有的宣言。有了这样的认知后,他们与他就建立起互动的关系了。第四,路易斯和学生们都发现,信主后新的信仰提升了他们的生活功能。无论是人际关系、自我形象、人格特质或工作效率,都随之改进。认识他们的人都证实,信主前后,表现确有分别。但我们是不是能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这些转变呢?路易斯和这些学生是不是精神有异呢?如果诊疗椅上坐的是路易斯,弗洛伊德会不会从他身上找到“强迫型精神病”或是“幻觉型精神病”的征兆呢?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就弗氏(以及当今绝大多数官能派精神科医师)的了解,精神疾病是由不自觉的内在冲突所引起,导致患者生活中的重要功能严重受损。精神科医师断定病人是否需要治疗,必须视他生活自理能力的受损程度而定。如果弗洛伊德为路易斯诊断,相信不但不会判定他精神异常,反而极有可能对他的学识与文学造诣赞誉有加一一就如他景仰保罗和他的知交费斯特一样。以弗洛伊德丰富的临床经验,他应该会注意到,路易斯的转变不但使他的性情趋于成熟,而且还提升了他的生活功能。也许弗氏最后会和著名的发展心理学家爱利克·埃里克森得出相同的结论:像路易斯这样经历过灵性更新的人,“常表现得比较成熟,或突然变得少年老成,超越……父母、师长;而对于如何避免生命的腐化,以及死亡如何赋予生命意义的问题,有些人走到人生尽头也仅是略知一二,他们却以圆熟的心智,早早投注了心力在这些问题上”。(待续)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