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深圳分公司工会面向新员工主动宣传工会的各项福利*策,并发起了第四期南航职工大病互助金的二次征集工作,同时工会对先期互助金计划惠及到的员工信息予以公示。公司维修厂、货运部等部门再次响应,积极宣传,又征集了74位职工加入到互助金计划。
关于南航职工大病互助金计划
1、互助金宗旨:体现南航大家庭的温暖和南航人互助互爱精神,增强公司凝聚力。
2、互助金来源:职工认缴与公司工会拨款共同构成。
3、互助金管理:由股份公司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审计监督组共同管理。
4、互助金使用年限:基金使用年限为二年一届,从第一年5月1日起至第三年4月30日止。(第四期互助基金从年5月1日起至年4月30日止)。
互助基金的补助范围及金额
一、补助范围:
第一类:患特别重大疾病者
1.经病理学检查,诊断明确者,临床诊断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3.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实施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实施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以上病种按照实际自费金额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上限为人民币元。
第二类:患其他重大疾病者
1.急性心肌梗塞
经心电图,血清心肌酶学等检查,明确诊断的。
2.冠心病
因冠心病需做心脏支架植入手术的。
3.脑中风后遗症、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严重脑损伤
因患以上疾病,符合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的: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继发性帕金森综合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互助范围内。
4.心脏瓣膜手术
因心脏瓣膜疾病,实施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手术的。
5.重度烧伤
指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30%-50%,或三度烧伤面积达10%-20%以上,或二、三度烧伤面积虽未达到上述百分比,但已发生休克等严重并发症的。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
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肾功能衰竭,需进行腹膜或血液透析的。
8.严重外伤
因严重外伤导致截瘫或截肢;或多发性严重骨折,需植入人工材料,费用较高的。
9.子宫全切除
10.风湿、类风湿病—致丧失工作生活能力
11.红斑狼疮
12.重症肌无力—临床诊断为重、中度重症肌无力
13.肝硬化、慢性肝功能衰竭
14.原位癌
15.良性脑肿瘤
实施了开颅手术或对脑肿瘤进行放射治疗。
16.眼睛失明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眼睛摘除换义眼。
以上病种按照实际自费金额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上限为人民币元。
以上病种的最终解释权在互助基金专家审核组。
二、补助金额:
从个人加入基金后的次日起,发生符合以上条款的,按照实际自费金额(除去社会医疗补险、南航补充医疗报销后)但不超过补助上限(元/元)给予补助。每位参加员工在本届互助基金期内只可享受一次补助。
三、直系亲属慰问金:
参加本期互助基金的员工,如果自身没有享受过补助,如直系亲属(夫或妻、子女、父母)在本期内患第一类特别重大疾病第一项恶性肿瘤,可申请本届爱心互助基金慰问金1人次,标准为元。
1.本期内员工直系亲属已享受本届互助基金慰问金之后,员工本人罹患以上两大类疾病的可再申请享受一次补助。
2.本期内员工本人罹患以上两大类疾病已享受本届互助基金补助的,不再享受直系亲属慰问金。
3.前期已领取直系亲属慰问金的,本期不得再申请领取,但同一人患新的恶性肿瘤除外。
互助基金的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材料: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重大疾病爱心互助金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省、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3、医院或药店自付医疗费并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甲类乙类药品目录范围内的未报销发票(有效发票时间必须从个人加入互助基金之日起计算);
4、各单位航卫部门或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已核自费费用证明、签名及加盖公章;
5、亲属慰问金申请需要提交亲属本医院诊断报告复印件。
二、审批流程: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所属分公司工会;
2、分公司工会审查后,审查人和工会主席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报南航股份公司员工重大疾病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报互助金专家组,经专家审核组调查、核实并确定,报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发放互助金:
南航股份公司工会财务室将补助(慰问金)直接划拨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审批后的申请表扫描件发至各单位工会留存备案,各单位工会通知申请人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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